根据《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关印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重艺院发2022) 240号)规定,经学生本人申情,二级学院初评,评定1名同学:李学玉拟获得本次二等突发困难补助,现将此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5年3月27日-3月28日。
如师生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有效方式(如实名投诉等)向二级学院提出质疑、投诉受理电话:023-62335519。联系人: 李老师。
艺术设计学院
2025年3月27日
发布时间: 2025-03-27 12:40:32 点击量: 0
根据《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关印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重艺院发2022) 240号)规定,经学生本人申情,二级学院初评,评定1名同学:李学玉拟获得本次二等突发困难补助,现将此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5年3月27日-3月28日。
如师生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有效方式(如实名投诉等)向二级学院提出质疑、投诉受理电话:023-62335519。联系人: 李老师。
艺术设计学院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