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修订)》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评议小组民主评议,二级学院初审,评定赖欣怡、周贤瑜等12名同学拟获得三等助学金。现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0日-22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或者直接到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404反映。
联系电话:023-62335519
联系人:李老师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2025年5月20日
发布时间: 2025-05-20 12:55:49 点击量: 0
根据《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修订)》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评议小组民主评议,二级学院初审,评定赖欣怡、周贤瑜等12名同学拟获得三等助学金。现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0日-22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或者直接到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404反映。
联系电话:023-6233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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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