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修订)》相关规定,结合学校资助政策与学生实际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经学生本人申请,评议小组民主评议,二级学院初审,拟定陈佳佳、吴荣钢同学为一等助学金推荐人选。
公示期为:2024年4月12日-14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或者直接到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404反映。
联系电话:023-62335519
联系人:李老师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
2024年4月12日
发布时间: 2024-04-12 11:22:20 点击量: 0
根据《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修订)》相关规定,结合学校资助政策与学生实际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经学生本人申请,评议小组民主评议,二级学院初审,拟定陈佳佳、吴荣钢同学为一等助学金推荐人选。
公示期为:2024年4月12日-14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或者直接到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404反映。
联系电话:023-62335519
联系人:李老师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
2024年4月12日